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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各单位细化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4/28 发布部门:评建办

各单位:

为认真整改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学院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充分理解3个任务汇总表(学院合格评估综合性专项工作任务汇总表、教师及系部基础任务汇总表、合格评估指标整改任务汇总表)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整改任务。整改任务原则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能突破任务表上规定的时间,确需合并、任务或突破时限的请作详细说明报评建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2.各单位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中,任务类型可分为4类:专项工作类、基础任务类、指标整改类、其他类。

3.各单位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中,整改内容需分解为具体事项,明确每项具体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整反映整改工作全过程。

4.各单位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完成时限需明确验收时间,原则上在最终完成时限基础上提前五个工作日报评建办验收。在保证质量前提下,鼓励提前安排验收时间。

5.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中有多个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后面的责任单位也要提供与责任相对应的整改事项。

6.各单位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审核通过后将作为学院督导督办督察组工作依据,同时由评建办制作各单位任务完成进度表,各单位制作本单位任务完成进度表,挂图作战。

7.请各单位按统一的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填报(不再报方案),纸质档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430日中午12点前交行政楼304室,电子档交“评建办FTP-各单位细化整改任务”文件夹中。

8.各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周报制,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整改情况报“评建办FTP-各单位整改任务周报”文件夹。周报表模板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评建办

                              2019428

(联系人:赵东军,联系电话:1890838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