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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5/19

工作通知〔2020107

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启动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开出的所有课程(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每门课程均应制定考核方案(附件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要求分考试、考查两类进行考核。

2.平时成绩不少于3次,应包括在线学习情况、学习表现、作业、实验实训等过程考核。

3.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采用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课程还应注重考核学生公安业务能力。

4.命题应由教研室组织该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命题规则共同命制,并签字确认。

(二)考查课

1.考查课由系部统一组织期末考核,试卷原则上由系部统一印制,考核时间地点及监考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采用综合应用笔试考核的,应附2套试卷;采用课程论文进行考核的,应当明确评分标准并对论文格式提出要求(可参考学年论文格式);采用实作方式考查的,应当对情景、场地、器材、流程、评分标准等进行说明,并固定考试过程的佐证材料。

(三)考试课

.笔试类考试。理论课时占比超过60%的课程,期末考试原则上应采用综合应用笔试。课程负责人须命制2套试卷(格式要求见附件3),并附《课程考试命题题型及分数分布表》(附件4)。

2.实作类考试。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以及实践教学占比超过60%的课程,期末考核原则上采用实作方式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当固定考试过程佐证材料,并按规定建档保存

(四)考核方式改革要求

各系部本学期至少申报1门考核方式改革课程。从创新考试形式、调整考试内容、改革成绩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申报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须填写《重庆警察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审批表》(附件5),考核结束后应对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情况进行总结。

三、考试安排

(一)考查课

由各系部于629日至73日组织考核。个别课程确需提前考核的,须于考前1周向教务处申请。

(二)考试课

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作考核安排在629日至73日,笔试考核安排在76日至10日。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1.525日前提交《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审批表》(附件5)及《系部期末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

2.63日前提交《课程考核方案》及审批表、试卷、《考试命题及分值分布情况统计表》。同时提交考查课试卷印制需求(模板见附件7),未按时提交视为无需求。

(二)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档,除试卷(含答题纸)、课程考试命题题型及分数分布表(PDF格式)外,其余材料还需要提供纸质档。

2.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刻录光盘并注明学年学期和部门名称,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砺学楼307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系部应当组织召开课程考核工作专题会,对照《命题质量审核要点》(附件8)审核命题,认真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严格监控考核实施。

(二)确保质量、严格保密

各系部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同时,加强试卷在命题和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试卷。发生泄题或者漏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齐备材料、按时提交

各系部根据工作进度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提交命题影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192020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表

2.重庆警察学院课程考核方案及审批表

3.试卷模板及审批表

4.课程考试命题题型及分数分布表

5.重庆警察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审批表

6.系部期末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

7.考查课试卷印制需求模板

8.命题质量审核要点

9.提交课程考核文档格式要求

10.重庆警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518

(联系人:邓冲, 联系电话:6396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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