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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内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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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充实学校思政课兼职教师队伍,切实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经学校党委同意,拟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思政课校内兼职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有思政相关专业背景的行政干部或专任教师、学生管理干部、团委干部、专业课骨干教师。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理解并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师德师风纯正,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本科学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背景,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研究方向与拟担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优先考虑。

4.能通过教学活动向学生传递正确的思想和言论,能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和实践教学活动,同时具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

5.具有从事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学生管理、党群社团、一线教学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重庆警察学院思政课兼职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于6月5之前报组人处(宣教处)515室。

2.学校思政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监察室进行廉政审查,提出聘任人员建议名单,报经学校党委审批。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淼  联系电话:63964606)

 

附件:重庆警察学院思政课兼职教师申报表                      

                   

 

                                               学校思政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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