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以及2017~2019年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面向1~3年级在校学生申报,有未结题项目不得申请,原则上要求在毕业前完成。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学生自主组成项目研究团队。拟定具有一定创新性和现实意义可完成的选题。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和《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学生处收齐以上2项材料电子版后于6月1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73528624@qq.com。
2.立项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立项评审,拟向市教委推荐市级项目24项,其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4~7项。
3.网上申报。教务处组织校内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9日中午12:00~14:00,统一在实验楼202互联网机房登录“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cqcx.cqupt.edu.cn),完成在线申报(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5)。
二、2017~2019年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2017~2019年立项(见附件6),已达结题条件(《重庆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标准》见附件7)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结题需提交《重庆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版本有更新见附件8)和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三)结题程序
1.结题材料报送。预结题项目于2020年6月19日12:00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3528624@qq.com。
2.结题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国家级项目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PPT汇报2~5分钟,指导教师可做补充;市级项目采用专家组书面评审结题材料方式进行。
3.优秀项目评选。在通过评审的项目中,评选数量不超过20%,项目创新性较好、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成果质量较高的优秀项目。
4.网上申报。预结题项目负责人于6月19日前,登录“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自行填报结题验收的相关材料(填报操作指引见附件9)。
(四)相关事项
1.通过结题的项目,须在今年12月前将经费报销完毕。
2.学校学报已为学生开辟成果展示专栏,学生可按要求(《征稿启事》见附件10)投稿,见刊作品可作为市级项目的结题成果。
3.项目团队还可以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教务处
1.负责传达教育部和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学生项目申报和结题的相关工作。
3.组织校内立项和结题评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二)学生处
组织学生与相关系部对接,主动联系指导教师接受指导,完成项目申报和结题。
(三)系部
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拟定和指导工作,每个指导教师每年指导新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四)信息技术中心
负责做好申报和结题过程中使用机房的场地和设备保障。
四、申报与结题评审组织
(一)评审时间。学校暂定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2:30,在实验楼203语音室组织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和2017~2019年项目结题,请各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
(二)评委报送。本次大创项目评审的评委由专业系部与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请侦查系、治安系、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工程系、信息安全系、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部门1名主管大创项目的领导或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参加申报与结题评审会(2020年新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回避)。请以上相关部门将参会领导名单,于6月17日12:00前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2020〕—6.doc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2020〕—261.doc
5.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引.doc
6.重庆警察学院2017-2019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7.重庆警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docx
9.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操作指引.docx
10.征稿启事.doc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
(教务处联系人:聂明珍 联系电话:15086765819)